中计在线12月9日讯 王东临:大家下午好!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作为一线的产业所面对的融合和挑战,以及我们采取的应对措施。
首先,刚才各位嘉宾都做了介绍,数字内容产业潜力是十分巨大的。因为我们是做IT的,都知道数字技术本身在内容存储、传播、检索、交互等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现在基于传统模式的图、期刊、报纸、电影、电视都会有比较大的比例出来以数字内容来表现,就会成为数字产业的一部分,目前已有的市场份额已经有数十亿元。从市场潜力来看,我想至少是几百亿,长期看应该是在千亿的规模。
我们的主题是融合,数字内容产业需要融合,对创作、书报刊而言还是需要编辑。目前的版权是私权,要想形成可经营的数字作品,数字化是必须的,音乐、影视的数字化会涉及到压缩格式。现在电子出版物基本上都是计算机排版排出来的,都有文件,为什么还需要数字化,但现实总是这样的,大部分出版物最终只能拿到纸张上来才能完全的数字化,这是我们目前的现状。
作为数字产品经营,和产品近影不一样,不是一本书一本书的,是海量的,不管是图书馆的方式经营,还是按照某一个方式经营,还是按照比较热门的像《红楼梦》,都需要运营商进行内容整合,如何把它包装、推向市场,这在营销资源整合方面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我们有多种发行渠道,可以走门户网站、可以走光盘、可以走专业网站。包括做游戏,因为按照我国的定义,游戏产业也属于数字内容产业,我们看的出来游戏产业里面游戏卡分销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其它的像读书卡也有分销的产业。收费结算大家都知道,这在互联网上小额度的收费一直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为什么现在手机走无线,为什么现在比传统互联网更好赚钱?为什么腾讯也比较容易赚钱,很大原因是他们有非常好的收费和结算方式,因为手机这种短期也好、什么也好都属于小额支付,是非常方便的。这里面如果你好的收费手段的话才有可能把这个做起来。
这里主要是指产业链和相关各方的结算,不能说谁卖了谁拿到钱了,最终都说没有拿到钱。举个例子,Google说他是不作恶的,但我们换个角度,Google也是无偿利用别人的结果,那么多人做的东西最后他展现给别人,所有的广告费都被他收了,所以从某种角度来看他也是不合理的。包括现在我们跟Google也签过这样的协议。但是这种结算方式应该讲还是比较原始的方式。如果有很好的制度来保证各个人的利益的话,我想对各个产业都是有非常大价值的。
这个产业发行的渠道,除了现在都是互联网以外,手机毫无疑问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渠道,手机跟互联网相比有两个很大的优势,一个是随时随地,另外,它的结算方式有很好的收费渠道。
手持电子书,因为PC不能像书一样使用习惯和体验一样,所以掌上的手持电子书具有小一点的屏幕,成本也不算太高,但它能提供跟纸书一样的习惯体验,现在的问题就在于,人家只买一本书你不会合算,但如果你买很多书的话你就会觉得买这本书特别的合算了。
现在产业融合的挑战,首当其冲的是,因为这么多利益的环节、主体,就像音乐制作者跟KTV经常打架一样,产业链越多矛盾也就越突出。
我们现在的数字作品,用了高科技、用了电脑,有的时候还不如传统的纸和笔好使,一张纸我是拿红笔画、钢笔画都没有关系,但WORD文件你想用其它的格式打开,对不起打不开,所以我们承认高科技产品互相之间是不能流通的,不能像传统产品一样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现在是有障碍的。
上游利益保护,就是说我把东西交给上游你如何保证我的利益,如果保护不了我就不愿意交给你。再从产权上来讲的话,这个权利人是海量的,每年中国有10几万的作者,有的是一个人写了好几本书,有的是一本书好几个人写。现在经营KTV的人还强调收费呢,其实他们非常幸运了,我们经营比他们难多了,因为作曲的人全国差不多有几千个人就差不多了,而这个版权远远不止这些,当你发现跟几十万人打交道的时候那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事情。
已有市场惯性,在原有市场的产业里面大家都养成了一种习惯,变成数字之后的话有些习惯就带进来了。举个例子讲,现在的版权是归作者所有的,但是大部分出版社都认为版权是归他所有的,这是现在的现状。为什么呢?因为在传统模式下一本书如果出版了唯一的方式只能拿出去卖,读者来买然后读,只有这种方式,没有别的方式。那么出版社只有出版权,你只能卖,但是他们把版权和出版权混淆了。出版社都习惯了,所谓的一切都要我说的算,这是目前市场的惯性。包括我们签约作者的时候还要想着出版社同意吗这样的问题。
在数字环境里面、互联网是多元化的,中国人很难独资搞一套,传统可以做,到了互联网上就已经很难了,所以很多东西不管是你的市场、技术,还是监管体制很多方面,不管是被迫的还是住的都必须跟国际接轨。我认为挑战还是比较多的,所以数字产业发展现在还任重道远。
那么如何应对呢?首先要按产业链各环节利益均沾的方式来合理分配,有的时候有些权利人要求的数额是超过了整个经营额的百分之百,有时候这个也不好弄,所以一定要建立一个比较合理的分配机制。这里面还需要有一个博弈过程,但大的原则还需要这样做,只要市场化的程度高,我想经过一段时间各个产业链之间的博弈会形成的。我们看到的KTV和作者之间的事情就是两者之间的博弈,这很正常。
第二,主管部门都要积极支持。
第三,遵守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聚集各界力量修订过时不当之处。
第四,开发标准,实现互联互通。
第五,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保护上游利益。
第六,海量签约+集体管理。
第七,市场培育,尊重现有利益格局。
第八,技术全球化,内容全球化,市场全球化。
第九,强大实力的资源整合运营者。把所有的这些都要融合起来,其实还需要有一个主导的运营者,这当然不是指电信运营商,我们讲的是内容运营商,这么多东西还需要有一个牵头的、主导的。
我们现在正做的算是一个试验,也是在北京市政府的支持下做的,互联网出版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构造,总投资是4700万元,北京市财政拨款1150万元,北京书生公司主持,有博客中国、汉王科技、北京出版社、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研究院、TRS参与建设,主要做的是以图书为主的期刊内容,现在这个基础已经有了20多万的签约作者,有2000多家的传统出版单位,有数十万数字作品,应该讲这是一个重要的基础。通过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够整合优势的产业技术资源及文化资源,完成完整的数字出版产业链的构造,推动数字出版行业发展。
我们可以看一下当前互联网出版产业的现状,目前的模式还是比较简单的,好多人把早期出版社签约报社,然后拿他们的内容对公众提供服务,基本上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模式,这里会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不能出版的产品是不能进来的。接下来就变成政府信息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样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资源进入这个行业里面来为公众使用。必须传统出版你才能够使用它,而且传统的模式对这种海量的数字内容,比如像博客这样的内容,其实博客相当于个人出版,如果个人发发牢骚也就罢了,但当你真正把这个当成一个事业做的话,那么就会出现版权监管等措施出现。
影响互联网出版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关键因素一是整合产业链的技术。第二是海量内容。融合后的互联网出版产业链(PPT),书报刊里面一部分现在还需要纸质的加工,然后形成可用的数字作品,其有通过数字化图版机构,就是书报刊、音像、电子经过国家认证机构出版后得到的这种,但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得到授权,最后形成的都是已经数字化过的,已经经过审查的、可以经营的数字化内容资源。然后就有一个运营商和经营者来经营这些资源,经营方式就是可以通过网络方式、通过SP、电子书的方式来做,还可以走数字主管、高校、各个行业等等方式来提供给社会用,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图。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做技术融合的技术标准UOML,这是我们在这个产业里面非常重要的技术标准,起到比较大的作用,我们现在一个文档只能被一个软件所垄断,不同环节需要不同软件处理,数字作品不能在不同环节之间自由流通,这样就最大程度能够保证多创作、多出版,现在的标准也定了很多,但是实质上都没有有效的解决问题,这里很大的突破在哪呢?就是指定的都是操作标准,而不是格式标准。UOML是非结构化操作标记语言的缩写,与结构化查询语言相对应。定义了文档操作通用功能的文档操作语言,跨平台、与编程语言无关、与具体应用无关。可以满足各种应用程序和工具的需求。
SEP文档库系统,是UOML的一种实现,也是第一个实现的。SEP是全球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档库技术,提供书面文档所有的基础性功能,我就不多说了。UOML联盟是去年成立的,是由遵守UOML标准的企业、机构、组织、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旨在共同标准的实现文档的互操作。这样的话联盟成员之间开发软件就可以实现互交换、互操作,让信息流通畅通无阻的进行流动。这是对全社会开放的一个联名,相关的企业都可以自由的加入进来。这个标准是由我们中国企业提出来的,而且现在也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应该说即将成为一个国际标准,这是相关的国际标准组织OASIS开年会的时候提出来的,他们觉得确实需要制订这样一个标准。
这个产业联盟的运作是按照JAVA的标准阻止,模式是参照它来建立的,本身也得到了JAVA标准组织的指导和提供了一些意见。这是UOML的部分成员(PPT),我们通过这样一个技术标准,为数字内容作品柔和提供了这样一些技术手段。谢谢大家! |